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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9:39:49  浏览:87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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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3]160号




关于做好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厅):

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三大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工程”)为我国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有效控制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请做好三大工程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制订检查方案,加强检查人员培训,做好辖区内三大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并作为本地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和本地区防止“非典”的工作部署分阶段进行检查。

二、工程检查重点:

1、青藏铁路:格尔木至唐古拉山口段。在以往环保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可可西里、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内施工路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野牛沟、楚玛尔河至五道梁段和沿线施工活动中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及其迁徙通道的设置情况,施工沿线草地、湿地的植被保护与恢复情况,砂石料场、取弃土(渣)场合理设置及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长江源水质保护情况,隧道、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情况。

青藏铁路唐古拉山口至拉萨段于今年开工,重点检查铁路经过的藏北那曲地区湿地、草甸、高寒植被、色林错自然保护区、安多以北羌塘高原藏羚羊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迁徙通道等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铁路沿线黑颈鹤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情况,羊八井隧道、拉萨河大桥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情况。

2、西气东输:对干线工程新疆至上海段,重点检查管线经过的新疆境内野骆驼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甘肃境内安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野生动物饮水地、黑河湿地及古长城等重要历史文物古迹、宁夏境内沙坡头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段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陕西靖边—上海段管线已基本敷设完成,重点检查穿越黄河、长江、淮河工程施工现场及施工迹地恢复整治措施,管线穿过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

对支线工程河南焦作—安玻段、定远—合肥段、南京—芜湖段、常州—长兴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西电东送:重点检查黄河上游的直岗拉卡、公伯峡、小峡水电站,澜沧江中下游的小湾水电站,乌江水电梯级开发中的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电站,南盘江红水河水电开发中的龙滩水电站、恶滩电站等水电项目。主要检查主体工程、进场公路、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污染地表水的处理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三、我局与铁道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国家电力公司等六部局,印发了《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确定了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云南小湾水电站和黄河公伯峡水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单位,请检查工程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

四、请将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有关三大工程建设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

五、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三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组织环保检查。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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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省直单位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省直单位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为加强政府分散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采购原则
(一)省直各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通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及政府性其他资金)购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以外的货物,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实行定点(商店)采购制。
(二)定点供应商店分综合类、仓买类和专业类三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颁发证书,挂牌经营。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每年审查一次。
(三)采购单位凭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印发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采购证》(以下通称《定点采购证》),自由选择定点商店采购所需商品,并按合同约定的优惠比率,享受优惠待遇。
第二条 采购范围
(一)采购单位购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以外单台(套、件)价值1万元以下的产品设备(包括耗材、易损件)或一次批量2万元以下的货物,实行定点分散采购制。
(二)采购单位如遇同一商品(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相同)非定点商店价格低于定点商店优惠后的价格,或定点商店不能满足供应的,采购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到非定点商店采购,但必须在采购后当月内将采购情况说明和采购发票复印件报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到非定点商店采购。
(三)确属因抢险、救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需要的商品,采购额在2000元以上,定点商店不能满足供应的,采购单位可先行采购,采购后将情况说明和采购发票复印件报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条 采购管理
(一)《定点采购证》是采购单位进行分散采购和定点商店受理采购业务的凭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采购单位在采购时应主动出示《定点采购证》,接受定点商店审验。
(二)采购单位在定点商店采购商品时,如遇商品在质量、价格及服务方面出现问题,有权要求定点商店给予及时解释和解决,并可直接向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和投诉。
(三)定点商店必须认真履行定点供货合同,严格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商品优惠比率和服务方面的承诺,落实相关保证措施。
(四)定点商店要积极增加经营品种,保证高、中、低档商品齐全,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定点商店要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对一时满足不了供应的商品,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供应或为采购单位提供商品信息服务。
(五)定点商店必须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在商品质量方面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提供售后“三包”服务,积极为采购单位提供方便。如:大件或批量商品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上门维修、电话预约送货等。
(六)定点商店要保证定点供货时间,其正常营业时间即为定点供货服务时间。
(七)定点商店要按季度向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大类主要商品价格表,按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填列。
(八)定点商店要指定1至2名熟练业务人员作为政府采购联络员,负责政府采购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与定点采购相关事宜,认真记录采购情况,按采购单位设置采购供货辅助账,统计采购额、优惠额和优惠率,按季度向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采购情况表。
(九)定点合同期(一年)结束后,定点商店要向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核查报告,并按采购单位填列全年定点供货金额、优惠率和优惠金额。
第四条 采购结算
(一)采购单位凭《定点采购证》与定点商店直接结算货款,按合同约定比率享受优惠;采购单位凭定点商店开具的采购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二)定点供应商在商品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优惠比率结算。
(三)定点商店打折让利促销期间或者因其他原因降价处理商品时,如果打折让利价格低于按优惠比率计算的价格时,应执行打折促销价;否则应按合同约定的优惠比率执行。
第五条 监督检查
(一)严禁将《定点采购证》转借非采购机关或个人使用;严禁任何采购机关和个人在采购过程中索取或接受不正当利益。
(二)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采购情况进行检查;采购单位、定点商店和个人有权对定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采购单位、定点单位和有关人员,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依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001年4月20日
受惊房主猝死家中,建筑公司应否赔偿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廖永南

案情:七月间一天晚上七时左右,房主李文因邻居刘某建房已至四层楼面施工时,突然“轰”的一声,震得其房里桌上的物品轻轻跳起,李文以为地震来了,呼叫自己的亲人快下楼外逃。问明其他房主没有这种现象这才放心。三小时后,刘某建房施工停止。吉水县某建筑公司(简称“建筑公司”)在离李文房屋50米的工地上,继续连夜施工打桩基,李文外出回家刚进卧室准备睡觉,又听到“轰隆”一声,但未见自己的房屋震动,李文急问家人时当即晕倒在地。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生诊断,李文系受外界刺激,情绪激动,呼吸循环衰竭而引起猝死。为此,李文的妻子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同时,肖某向法庭提交了李文在医院抢救时的病历,病历记载,他此时的血压高达300千帕,这才导致其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脑内出血而死亡。
此案中,对建筑公司应否赔偿,有两种观点,一是酌情赔偿。其理由是,建筑公司连夜施工,打桩基的声音与李文受刺激晕倒,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猝死有一定因果关系。二是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判决驳回肖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认为建筑公司的行为与李文的死并没有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如下:
一、建筑公司的行为对李文的死亡不存在过错。其为了赶工程的进度,只是在距离李文房屋50米之外的工地上继续连夜施工打桩基,发出的声音常人不管白天还是夜晚是经常能听得见的,且不会产生恐惧或激烈的刺激,即使胆小的人有点恐惧感也不至于伤命。当然,这种打桩基的声音虽然会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睡眠或休息,但不可能导致李文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显然,建筑公司的行为对李文的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二、建筑公司打桩基的行为与李文的死没有因果关系。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只是死亡时的一种征象,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的原因才是李文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原因导致李文呼吸循环功能衰竭?从李文的病历上不难看出,李文死前的血压高达300千帕,这才是导致其呼吸循环衰竭,脑内出血而死亡的原因。而建筑公司打桩基产生的声响不可能导致李文血压突然升高,这很有可能是因为李文外出活动,劳累过度或其他病史所致。
三、建筑公司的行为虽然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睡眠或休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这种危害性显然与李文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综上所述,建筑公司的行为对李文的死亡既无过错,也无因果关系,更不具有危害性。因此,吉水县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肖某等人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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